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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经营异常处理
中山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流程如下:
1、原因核查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常因以下原因:
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未按规定提交即时信息
未按期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2、处理步骤
补报年度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补报未公示的年报,并公示最新信息
提交移出申请:
1、准备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提交电子申请
线下: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号)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移出名录
3、注意事项
企业需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2年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移出后需持续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每年1月1日-6月30日)
联系方式变更需在15日内通过公示系统更新
4、咨询渠道
服务热线:0760-12315
官方网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zsczj.zhongshan.gov.cn)
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8:30-12:00,14:00-17:30)
*注:本流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 2026-01-10 15: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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