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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餐饮许可
在江门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现为“食品经营许可”)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江门市相关法规。以下是系统、全面的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凡在江门市从事餐饮服务(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的经营者,均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各区(蓬江、江海、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与监管。
三、申请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
2、经营场所:
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处理区、就餐区、清洗消毒区等;
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通风、排水、冷藏等设施。
3、人员要求: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管理制度:建立进货查验、餐具消毒、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标注功能分区、设备位置等);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7、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部分情形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者可简化流程(如小餐饮)。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选择“江门市” → 搜索“食品经营许可” →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2、现场核查(非告知承诺制):
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检查;
核查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3、审批发证: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等效力)。
六、办理时限与费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实际通常5–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江门推行“极速审批”,部分区域可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免费(不收取任何行政许可费用)。
七、注意事项
1、许可证有效期:5年,到期前30日需申请延续;
2、变更/注销:经营地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变更需重新申请;
3、无证经营后果:将面临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10万元罚款;
4、小餐饮备案:部分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可申请“小餐饮登记”(非许可),具体咨询属地市场监管所。
八、咨询与办理渠道
线上: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
电话咨询:江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线下窗口:各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先通过“江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预审咨询,确保材料与场地符合要求,提高一次性通过率。
🕐 2026-04-29 16: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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