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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工商注销
在深圳市坪山区办理工商注销(即企业注销登记),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系统、全面的操作指南,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常见市场主体类型(不包括外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等特殊类型):
一、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1、停止经营活动
企业决定解散后,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
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投资人或合伙人自行清算。
清算组成立后 10日内 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 清算组备案 并发布 债权人公告。
3、登报或网上公告
自2022年起,深圳已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的 网上免费公告,无需报纸刊登。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 “企业信息填报” → “简易注销公告”或“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公告期为 45天(简易注销为20天,但需满足条件)。
二、税务注销(先税后照)
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前,必须完成税务注销:
1、结清税款:缴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2、缴销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空白发票及税控设备;
3、办理清税证明: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即办注销”,即时取得《清税证明》;
不符合条件的需进入一般注销流程,税务机关在 20个工作日内 核查后出具《清税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座
咨询电话:12366
三、工商注销登记(市场监管部门)
(一)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
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注销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未被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流程:
1、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20天);
2、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坪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材料;
3、审核通过后,准予注销。
(二)普通注销(适用于有经营或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所需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股东决定解散的决议;
3、清算报告(载明债权债务清理、财产分配等情况);
4、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及公告截图;
7、其他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文件。
办理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B座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预约方式:通过“i深圳”APP 或 “广东政务服务网” 搜索“公司注销登记”进行预约。
四、后续事项
1、银行账户注销:凭工商注销通知书、清税证明等材料到开户行注销对公账户;
2、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到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停缴及账户封存/注销;
3、印章销毁: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销毁公章、财务章等(部分区域已取消强制要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
五、注意事项
注销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先移出异常才能注销;
虚假注销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复杂注销(如存在股权纠纷、资产未清等情形)。
六、咨询渠道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0755-8451 8333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
如您能提供企业类型(如有限公司、个体户等)、是否已开业、是否有税务或债务问题,可进一步为您定制注销方案。
🕐 2025-12-02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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